1456190903398906.jpg

品观网(www.pinguan.com)获悉,2月22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发布了化妆品生产禁止使用雌激素的相关公告。

公告表示,台湾“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已于2月19日以部授食字第1051600975号公告规定,化妆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雌二醇)、Estrone(雌酚酮)及Ethinyl estradiol(炔雌醇)等雌激素成分,凡含有此类成分的化妆品,自公告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

根据百度百科的相关解释,雌二醇、雌酚酮、炔雌醇等成分均被视作为雌激素。其中,雌二醇可用于治疗痤疮、粉刺等,正因为此,这些成分偶被用于功效性化妆品生产中。

2月用品牌推广-最新版632.png

不过,即日起,这些成分将被彻底禁止用于台湾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中。

而对于原已取得含药化妆品许可证并已在市面流通的相关化妆品,根据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将被禁止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供应而陈列。违反前述规定者,将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5万元(约合2.95万元人民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