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两天品观君自己按照网络大神的手法倒腾出了几罐纯天然有机美白面霜,用着赶脚还不错。后来觉得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于是打上了“雅诗兰蔻”的标签就开始卖了。
没过两天,食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啥的就组团来拜访品观君了,咱自产自销化妆品有啥问题?为啥这么多领导都来查品观君?
为了证(xi)明(qu)清(jiao)白(xun),品观君只好研习法规知识,也为亲们普及一下与自己休戚相关的法规知识,到底咱们做化妆品、卖化妆品时不要跨越哪些雷池呢?这些法规对整个中国化妆品行业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1.这条法规让40%美白产品狗带
影响指数:★★★★★
这两年受到最多关注的莫过于美白产品特证化管理了,品观君卖的“美白面霜”最先中的就是这一枪。
2013年1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和《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新政策规定凡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均纳入祛斑类化妆品,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或进口。
同时,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允许生产并销售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6月30日后,所有宣称美白概念的产品,均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后,方可生产销售。
简单点儿说就是,美白产品从此属于“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只有获得美白特证的产品才能够生产、销售。
对此,《化妆品观察》主笔、广州吴志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创始人吴志刚曾表示超过40%的美白产品退出市场,而这个缺口需要3年的时间来填补。此规一出,将会给化妆品零售渠道带来美白产品的“断崖期”。
据小道消息称,美白产品严管的起因是日本的“杜鹃醇”事件,为了防患于未然,管理者收紧了美白产品的封口。同时,这也是对美白产品的一轮清洗,只有达到严格标准的品牌才能够在市场上生存下来。像宝洁、欧莱雅等国际品牌很早就获得了美白特证,而国内的高姿、欧诗漫等品牌也取得了相关产品的资质。
对于整个行业,特别是零售渠道来说,一方面,能够选择销售的美白品牌会相对减少;但另一方面,能够大浪淘沙,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都有了保证,相关部门做了一件基于长远的好事。
2.店里这些非特化妆品正在被严查
影响指数:★★★★★
别以为就只有像美白产品这样的特殊用途类化妆品被管得很严,非特殊用途类化妆品现在也需要备案了。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在2014年发布的规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上市销售前,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否则不能销售。
同时,法规还详细说明2014年6月30日之前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2014年6月30日之后(包括2014年6月30日当日)生产的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这里咱们要注意的是两个关键词,一个就是国产,另外一个是非特殊用途类化妆品。目前实施的化妆品细则中规定了9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是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和防晒,除此之外的化妆品都叫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别以为这是闹着玩儿,去年广州就有相关单位对一批化妆品店进行了抽查,查的就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备案销售,并对8家店铺13个批次的化妆品进行了通报,据说抽查的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
看来法规的口收得是越来越严了,亲们是不是赶紧上食药监的官网上查查自己店里的产品是否都是备案过呢?
3.哪些“文字”会影响店里的产品?
影响指数:★★★★☆
“一周美白宛若新生”、“28天弹走皱纹”无非也就是广告词嘛,不会真的有消费者相信了吧……不管信不信,食药监局对这事儿也看得很重。2015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中规定,发布虚假化妆品广告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化妆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化妆品,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什么样的广告语宣传才不算违规呢?官方表示想要做“28天见效”之类的宣传,品牌方必须拿出相关的效果检验证书以及文献来验明正身。其实,兰蔻小黑瓶曾经就在国外栽过类似的跟头,因为宣称基因修复而被当地政府罚了不少钱,咱们这儿2-5万的罚款已经是相当轻的了。
除了广告宣传之外,在化妆品名字中也有很多的“忌讳”,在早前的法规中有规定在化妆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语包括11大类,其中包括绝对化词意: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虚假性词意:宣称产品“纯天然”;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抗菌、抑菌、除菌、解毒、抗敏、祛疤、生发、毛发再生、减肥、溶脂、瘦身、瘦脸、瘦腿等;医学名人: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以及其他6大类品名禁用词汇。
品观君深深地觉得,做化妆品还要学好语文,不然动不动就要踩雷。
4.和“医生”扯上关系的化妆品要当心
影响指数:★★★★☆

如果说化妆品和医生扯上关系,估计很多消费者都会对其效果和品质产生更多的信任感。然而,这也将成为过去式。
2016年4月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命名有关事宜的批复》。
《批复》重点要求各化妆品企业自总局发文之日起,新申请备案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医生”等相关用语进行化妆品命名。对于已使用“医生”等相关用语已备案的化妆品,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应整改,否则会被强制注销。
这是不是意味着植物医生、米洛医生、李医生这样的品牌都要受到波及呢?目前植物医生解勇创始人谢勇透露“植物医生用在商标,归商标局管。该文对植物医生基本没有影响”,而李医生则表示只用去掉中文名中的“医生”二字就可以了。
很明显,这是相关机构想要给化妆品和医疗用品之间划分出更明确的界限,连品牌名称都不能有丝毫的跨界行为。之前法规中就规定了化妆品中不能使用抗菌、抑菌、除菌、解毒、抗敏、祛疤、生发、毛发再生等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同时中国化妆品体系中也明确划分了药品和化妆品的界限,药妆这样模糊的概念不受法律承认。
咱们店里还有没有和医疗挂钩的产品呢?看来要查一查了。
5.一款防腐剂能影响门店销售
影响指数:★★★★☆
这里插播一条国际消息,2016年4月5日,欧盟委员会化妆品组委会投票通过了关于禁止在驻留类化妆品中使用防腐剂异噻唑啉酮(MI,也有称MIT)的提案。
虽然不是咱们国家的法规,但亲们也要开始清查自己店里产品的配方表了,各种含有异噻唑啉酮的驻留性化妆品都要开始多加留意了。
为什么呢?
从品牌方来看,以后从欧洲进口的化妆品中将不会再含有相关的防腐剂,否则就属于违规产品。从管理层来看,国家相关管理机构也会对此做出一定回应,届时,很多产品的配方将出现改变。从消费者层面来看,消费者对产品中的使用的防腐剂也将更为敏感,咱们化妆品店是不是也要开始做好相关准备了呢?
6.化妆品店卖牙膏会踩这些雷!
影响指数:★★★☆☆
卖牙膏的化妆品店就不是正经化妆品店了?
谁说的?牙膏也是化妆品!
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再次明确把牙膏等口腔护理用品纳入化妆品范畴进行监管。
这意味着什么?一方面,牙膏的身份归属问题已经得到明确,另一方面咱们上面说的所有相关法规也同样适用于牙膏类产品,咱们店里的牙膏有没有虚假宣传,有没有在食药监局的网站上备案,有没有和医药扯上关系……
亲们可以开始自查了。

7.这条新规是进口店的福利
影响指数:★★★☆☆
近年来,进口化妆品已经悄悄爬上了很多化妆品店的柜台,然而很多消费者却比较倾向于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舶来品,毕竟人家在价格上便宜很多。
不过,跨境电商们最近有点苦恼:2016年4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该文件。文件指出,将对消费者跨境购买的产品征税,化妆品自然难逃一劫。而征税的范围涵盖电商直接采购、个人直邮、电商从保税仓发货三种类型。
这对咱们化妆品店有什么影响呢?
征税意味着价格的明显上升,跨境电商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而那些做进口品的化妆品店自然也能获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消费者买不到便宜的进口品,会不会更多地回归咱们的门店呢?那要看亲们的本事了。
8.你的税改了吗?
影响指数:★★★☆☆
说了那么多关于产品的,咱们再来说一说关于钱的事儿,咱们开店就要交税,而最近税费最大的改革莫过于“营改增”了,咱不细说亲们也感受到营改增之后税费的减少以及交税的便利了。
事实上,不光是咱们门店能够感受到营改增的便利,品牌方也十分受用,目前化妆品企业所有应缴税项目包括增值税,税率17%;其次为附加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另外为按企业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算下来还是相当不少的。
按照“营改增”征税试点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广告费用支出可以抵扣约6%的增值税税率,因此化妆品产业增值税税率平均约为11%。也就是说像上美、伽蓝、珀莱雅这样的广告大户每年都可以用广告支出抵充上千万的税费,不知道省下来的钱会不会化妆品店带来更多红利。
好了,品观君就说这么多了,亲们是否感受到这些法规对咱们门店运营的影响了呢?欢迎亲们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