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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 种原料被禁!这个千亿赛道即将大洗牌

趋势 蔡杏  ·  1小时前
18年来首次修订,新国标征求意见中。

6月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一纸通知,在牙膏行业投下了一枚分量十足的“信号弹”——《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4日至8月4日。

《牙膏用原料规范》迎来首次修订(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这是时隔18年,《牙膏用原料规范》迎来的首次“系统性重构”——禁用原料总量从1466种激增至1904种,限用原料从39种扩展至58种,准用防腐剂从48种缩减至42种。数字背后,是中国牙膏监管体系从“粗放参照”迈向“国际接轨”的关键一步。

原料创新是牙膏技术创新的基础,原料安全也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中贸合规中心负责人指出,本次修订为牙膏产业发展奠定了安全与创新的坚实基石,对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这不仅是一次技术标准的例行修订,对于拥有千亿元规模的国产牙膏市场而言,这更是一场关于“信任”的洗牌与重塑。

原料大变局

禁用清单扩容35%

对比2008版标准,本次修订最直观的变化在于原料类别的系统重构。

禁用物质大幅增加。根据《意见稿》,禁用物质从1205种增至1630种,增补幅度超过35%,除了大量增补新成员,原 GB 22115-2008许用防腐剂硼酸、甲醛、多聚甲醛、氯乙酰胺等原料也被调整为禁用原料。

禁用植(动)物物质从88种增加至120种,相较于2008版,增加了我国化妆品中最新禁用物质,如大麻仁果、大麻叶提取物、颠茄、东亚魔芋等物质首次被纳入“黑名单”。这意味着,那些打着“天然植物提取”“草本精华”旗号的牙膏,或面临合规风险。

禁用物质目录Ⅱ(2008版表3)由173种减少至154种,一是增加了部分禁用原料,如最新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大麻二酚、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等20种原料;二是规范了部分原料名称;三是为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保持一致,合并了部分原料,如“N,N-二甲基-p-苯二胺”“N,N-二甲基-p-苯二胺硫酸盐”合并为“N,N-二甲基-对苯二胺及其盐类”;四是为便于与欧盟法规检索对照,将吡硫

锌、氢醌、二甘醇等30个原料移入表A.1。

限用原料显著扩展,从39种扩至58种,视黄醇、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羟基磷灰石(纳米)等功效成分被首次纳入严格监管。其中,纳米羟基磷灰石被新增为限用原料,允许使用浓度不超过10%,但必须满足特定形貌要求、无涂层、无表面改性。对于布局“修护牙釉质”赛道的中小品牌而言,这既是准入许可,也是一道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

羟基磷灰石(纳米级)首次被纳入限用名单(截自《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

准用防腐剂数量减少,由48种减少至42种。被剔除名单的甲醛、多聚甲醛、苄氯酚,曾经是牙膏防腐体系中的“熟面孔”,如今被移入禁用清单。

准用着色剂微增。牙膏中准用着色剂由102种增加至103种,相较2008版,新增CI77266(nano)原料。值得注意的是,EC 1223/2009中允许用于淋洗类产品的26种着色剂(如CI 10006、CI 11725等),由于我国已备案牙膏产品中无使用记录,在我国仍为禁用。

整体来看,这并非简单的“调整”,而是中国牙膏监管体系与国际规则的系统性对齐。本次修订全面参照了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及其51份修正案,同时结合了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和《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的最新要求。换言之,中外标准从“大致参照”走向了实质性接轨——这意味着未来跨境合规的基准线将被大幅抬高,依赖“海外代工”或“跨境贴牌”模式的品牌,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双重合规审查。

标签大换血

儿童牙膏成“高压线”

如果说原料目录的调整是企业内部的“暗战”,那么标签标注的新要求,就是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到的“明牌”。

《意见稿》对10类原料新增或强化了标签标注要求,涵盖范围之广、约束之细,前所未有。

如,含氟牙膏继续标注氟含量,旧习不破;含氨量达到2%的牙膏,首次被要求标注“含氨”;添加过氧化氢及其释放体的产品,必须标注“含过氧化氢”。

更具冲击力的是视黄醇类原料——视黄醇、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首次被纳入限用目录,最大允许浓度为0.3%(以视黄醇计),并要求标注“含有维生素A,使用前请考虑您的每日摄入量”。这意味着,一些牙膏品牌将面临“是换成分还是改宣称”的两难抉择——舍弃视黄醇,功效卖点受影响;保留视黄醇,则要面临更复杂的合规举证链条。

如果说对成人牙膏的监管是一次“整风”,那么对儿童牙膏的要求堪称“戴枷锁”。

根据《意见稿》,含三氯生的牙膏须标注“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含三氯卡班(作为防腐剂)须标注“不适用于6岁以下儿童”,含水杨酸须标注“3岁以下儿童勿用”,含乙酸锶或氯化锶须标注“儿童不宜常用”。

对于儿童是否适用必须标注清楚(截自《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

监管的逻辑十分清晰:儿童口腔黏膜更为敏感,吞咽牙膏的风险更高,多种成分叠加暴露所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远大于成人群体。接下来,儿童牙膏将面临严格的标签、宣称审查。

也就是说,过去那种靠功效概念吸引家长、在“儿童适用”与“成人功效”之间模糊游走的擦边球策略,彻底走不通了。儿童牙膏只能标注基础清洁和防龋——一旦含有特定成分,标签上必须白纸黑字写明“不能使用”,任何试图冒充儿童牙膏或暗示儿童可用的操作都将无处遁形。

牙膏大整顿

合规成本上升,洗牌加速

据魔镜洞察数据,2025年线上牙膏销售额达185亿元,同比增长16.27%;销量4.5亿件,同比增长14.40%,市场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另据中研普华数据,2024年我国牙膏市场规模达350亿元,2030年有望突破600亿元。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牙膏生产国和消费国,而GB 22115‒2008《牙膏用原料规范》已不能适应牙膏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修订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从“能用什么”到“用多少、怎么标”,《意见稿》每一个维度都在收紧。

在中贸合规中心负责人看来,对于已经提前布局合规体系的企业而言,这次修订的冲击或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她解释,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牙膏已纳入备案管理,备案环节本身已对原料规范化管理起到指导作用,已完成备案且参照化妆品法规完成相关调整的产品,本次修订带来的影响相对有限;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那些仍沿用2008版旧规范配方的产品,它们将面临全面的合规大考。

为切实解决企业在标准过渡期间可能遭遇的原材料囤积、产品配方调整等难题,《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建议,给予12个月过渡期。

新版《牙膏用原料规范》发布后或迎来12个月过渡期(截自《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关于过渡期是否合理,业内有不同的声音。中贸合规中心负责人指出,牙膏产品从立项到上市通常需要12个月以上,涉及研发、采购、生产、包装、销售等多个环节。若过渡期过短,企业将面临库存原料浪费、配方无法及时调整、包装材料报废等巨大经营压力,甚至可能导致市场供应中断,“给予一年的缓冲期,既体现了监管的严肃性,也给了企业足够的时间进行配方调整、安全评估和备案更新。”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则表示,从配方调整、原料替换到稳定性测试、备案变更,再到包装标签更换、老库存消化,12个月看似充裕,实则紧张。

以防腐剂为例。甲醛、多聚甲醛等传统防腐剂被全面禁用。依赖这类成分的产品,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配方调整。其坦言,“替代防腐剂的稳定性测试周期长达数月,有些配方甚至需要从头研发,成本压力非常大。”

但硬币的另一面,是行业门槛的实质性抬高,恰恰为真正具备研发实力的企业创造了“出清劣币”的窗口。政策监管下,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将进一步挤压中小品牌空间,未在过渡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或面临产品下架、退市甚至处罚的风险。行业不乏前车之鉴,2025年2月,杭州皎洁口腔保健用品公司就因在牙膏中添加禁用成分,被罚没超过89万元。

“品牌应立即启动现有产品的全面排查,对照禁用物质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原料合规防火墙’。”上述行业人士建议道。

总之,牙膏行业的竞争,正在从单纯的价格竞争、概念竞争,加速转型为“信任竞争”和“合规能力竞争”。可以预见的是,当新版《牙膏用原料规范》正式落地,谁能在新规则的棋盘上率先完成合规布局,谁就能在下一个十年的品牌较量中抢得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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