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官网发布《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的文章,对化妆品宣称用词范围做出明确界定。
药监局明确表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其作用温和,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或者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超出产品用途以外的用词被禁止使用。
在化妆品宣称用词上,药监局特别针对绝对化词意、虚假性词意、夸大性词意、医疗术语等十类词语进行了明确,在各大品牌宣称中高频出现的全方位、去除皱纹、抗敏、纯天然、抗疲劳、抗氧、除菌、祛疤等词汇统统上榜。
大体来看,药监局此次禁止使用的宣称主要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发力:
第一,严厉打击夸大化妆品效果的词语,严厉打击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的虚假词语,严厉打击对于消费者来说不易理解的词语,如再生、换肤、抗氧、抗疲劳等。
第二,在化妆品领域和医疗领域的界定上更加严格。比如,解毒、抗敏、祛疤、神农、扁鹊等有关医疗作用、人名被明确禁止用于化妆品宣称中。
事实上,上述两方面在我国现行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已有涉及,药监局此次发声,通过列举一些行业常用词再次做了明确,也意味着这些词语将正式被纳入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
从近期的动作来看,在化妆品宣称用语以及宣传上,药监局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今年年初,药监局就发文明确表示化妆品宣称“药妆”属违法,且不可在化妆品中添加EGF ,一时间引起全行业轰动。此次再次明确具体宣称用语,则是在规范宣传上的又一重磅动作,也意味着,此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化妆品宣传将得到进一步遏制,规范宣传愈发重要。